1991年-1995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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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8月,市委决定市委书记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1992年9月,从本年开始至1993年,连续两年招收党政干部三年制半脱产大专班。

  1992年12月,成立财务处,撤销外经部,开办经济实体“银鹭经济文化开发中心”。

  1993年4月,经市委批准,改为校委会领导体制,成立校务委员会。林志渥任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副校长。

  1993年9月,承办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厦门地区函授教育业务,至1995年,共招收93级、94级、95级三个年级函授班学生。

  1993年10月,“银鹭经济文化开发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注册手续。

  1993年12月,围绕学习贯彻十三大、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举办全市干部专题轮训班。

  1994年2月,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厦门市为副省级城市,市委党校升格为副省级城市党校。

  1994年4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厦门成立学区,为此,党校成立函授部,同时撤销培训部,学员管理职责由教务处承担。

  1994年4月,与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合作,参与《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厦门卷)》的调研、写作工作。

  1995年1月,进行机构调整,撤销哲学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文史教研室,成立政治教研部、经济教研部、管理教研部,加上原有办公室、政治处、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函授部、图书资料室、函授部和理论研究室,内设机构共11个处室。

  1995年5月,组织人员集体编写《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教材》,该书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1995年9月,市委整合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决定市干部学校并入市委党校,实行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办学,形成党校与行政学院统一办学格局。市委副书记朱亚衍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院)务委员会主任、校(院)长。林志渥任校(院)务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副校(院)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恭椿、市人事局局长蔡谋兼任副校(院)长。经批准,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增设行政管理教研部、学员管理处、科研处、电教中心。原管理教研部更名为基础教研部,图书资料室更名为图书资料情报中心,行政处更名为总务处。

  1995年10月,校刊由《特区党校论坛》改名为《特区论坛》。设立科研处。建成学员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