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劳社[2005]204号文件精神,我校与厦门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联系,定于10月31日上午7:30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把个人医疗IC卡在10月18日前交到组织人事处,逾期者视为自行安排体检;
2、体检当日上午7:15校门口有车前往,也可自行前往;
3、要参加体检的同志从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以后不要进食。
组织人事处
2005年10月10日
1.体检套餐2.厦劳社[2005]204号“关于国家公务员定期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