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 厦门市社会主义学院 )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全市领导干部轮训培训工作;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战略部署,开展科研和决策咨询;
(三)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办好各类专题研讨班,积极开展面向全市的各类专题培训班。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委党校兼办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一套机构,三块牌子,内设16个职能处室,无下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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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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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
全额拨款 |
133人 |
105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市委党校主要任务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校(院)“三个一”的工作思路,全方位高质量建设副省级城市一流校(院),为我市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做出更大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校(院)综合性工作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全委会、经济工作会议暨两会精神,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到校(院)工作中。
3.在深入研究《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基础上,研究制定《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21—2025年建设和发展规划》。
4.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根据《条例》和《福建省市级党校(行政学院)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认真准备迎接全省市级校(院)质量评估工作,力争在全省市级校(院)质量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5.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我省《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精神,迎接省社院调研检查。
6.积极配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专项调研,在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教师管理体系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7.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贯彻落实于校(院)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办学活动全过程,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重大宣传教育活动。
8.立足干部教育培训职能,立足校情多措并举强化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保密、人民防线责任落实。
(二)教学培训和学员管理工作
9.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办好专题培训,在主体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配合市委完成市管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根据市委、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安排办好各类专题班,加强对厦门发展战略规划等重要内容的培训。
10.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设相关课程。深入推进“四史”教育,重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整合“四史”教学单元,开发更多“四史”教学专题。
11.积极回应学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丰富培训形式,提高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比例,持续创新教学方式,重点加强案例教学,开设更多优秀案例教学课程,推进案例教学的规范化和体系化。
12.继续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把“领导讲坛”“政策访谈”“市情讲坛”“学员论坛”办好,提升质量,办出特色,打造品牌。
13.做好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六届精品课暨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的参评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
14.进一步落实从严治校,把党性教育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严格校(院)学习、出勤和生活纪律执行,提高培训工作的权威性,切实增强培训效果,打造良好学风校风。
15.继续狠抓教学服务保障,积极营造良好办班氛围,加强沟通协调以及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办班质量层次。
(三)科研和智库建设工作
16.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文件精神,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加深对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在厦门探索改革开放的思想与实践的研究,进一步发挥科研工作在校(院)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17.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根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研讨会的安排,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开展研究,撰写若干篇较高质量理论文章。
18.进一步加强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加强智库建设,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特别是围绕厦门“在提速中超越”“在超越中领跑”“大招商招大商”的要求,紧紧围绕厦门市经济赶超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等战略决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19.按照科研服务校(院)研究式教学、服务厦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围绕厦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谋划一批以厦门发展为研究对象的校级课题,引领教研人员紧密结合厦门实际,提高课题研究的实践价值。
20.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结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的新起点新蓝图,营造学术氛围,组织征文撰写,组织课题申报培训,重视青年教研人员的业务指导,充分调动全体教研人员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抓好各类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
21.继续抓好图书馆和《厦门特区党校学报》工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关注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精心选编专题资料;关注图书馆信息化工作,发挥好图书馆信息服务作用。做好学报日常工作,争取更多优质稿源,特别是各类基金文章。
(四)组织人事工作
22.大力引进人才,继续做好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生招聘工作,为校(院)建设和发展不断增添新力量。
23.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工作,抓好校(院)干部的教育培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4.积极探索适合校(院)特色的内部轮岗制度,为干部队伍成长创造条件,更好地落实干部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校(院)组织人事工作水平。
25.与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建立挂职锻炼、蹲点调研机制,加深校(院)教师对国情市情党情社情民情的认识,积累实践经验,丰富社会阅历,增强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6.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好中心组学习,发挥中心组在校(院)学习上的示范引领作用。
27.探索并形成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及结果应用制度,提出行之有效的督查办法,使模范机关创建落实落地。
28.推进各支部确实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融合起来,努力创新,作出特色、作出亮点。
29.持续做好新一轮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注重日常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与材料的动态申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进、年末有总结,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30.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管理体系。以部门为单位梳理好工作职能,探究符合党校实际的机关效能建设机制。利用好OA系统,加强效能信息化管理,畅通效能督查渠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改善校(院)工作。
31.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会会员的综合素质。支持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各项志愿服务,丰富工会活动内容和形式,完成工会换届工作。
(六)财务、后勤和网络信息工作
32.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执行2021年度部门预算。继续加强财务内控建设,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33.做好后勤委托管理、校园安全等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强化制度设计,注重细节。重点抓好两家公司服务质量保持提升。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水平。
34.进一步做好校(院)信息化和“智慧党校”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校(院)“信创”工程。
(七)系统建设指导工作
35.进一步加强对区级党校的业务指导,配合省校(院)完成区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委党校2021年收入预算为9209.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1.15万元,下降0.34%,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及经费调整、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经费调减、经营收入调整等,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50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9.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100万元。
(二)市委党校2021年支出预算为9209.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1.15万元,下降0.34%,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及经费调整、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经费调减、经营支出调整等,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803.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49.27万元,公用支出1454.42万元;
2.项目支出280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9.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51.15万元,下降1.75%,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及经费调整、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经费调减等。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干部教育”7614.3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908.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支出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公用经费支出;校区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70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班教学培训方面的各项支出;科研、校刊、图书资料等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支出;后勤服务运营管理的各项经费支出等。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347.59万元和“事业单位离退休”206.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0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43.24万元和“事业单位医疗”61.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3.49万元。主要用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委党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2021年暂未安排出国(境)团组,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均未安排出国(境)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函接待、邀请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2020年实际支出数低于预算数,故2021年进一步调低了年初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均为零。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委党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4.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26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公用定额等支出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委党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党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委党校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